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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陽光普照的大街上,是不是經常因為林立的玻璃幕墻的反光而暈眩?不用擔心,因為在杭州人大常委會昨天審議的《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已經給出了解決的脈絡:杭州在整治“光污染”方面將出重典。
近年來,建筑物裝飾熱在杭州驟然興起,許多商廈、辦公樓都紛紛安裝了玻璃幕墻。鍍膜玻璃有較強的聚光和反光效果,在陽光下反光率為15%至38%,刺眼的光束足以破壞人眼視網膜上的感光細胞,影響人的視力。嚴重的光污染還會使室內溫度上升,居住人感到十分不適(如刺眼、頭暈)。
雖然“光污染”弊端明顯,但是杭州乃至全國都尚無有關的法規(guī)可依。為此,杭州市人大城建環(huán)保委建議草案中增加整治“光污染”的內容,盡快制定一部關于建筑裝修光污染的防治條例,理清規(guī)劃管理部門、建設管理部門和環(huán)保管理部門的職責,規(guī)定出可以使用幕墻玻璃裝飾建筑的區(qū)域,可使用幕墻玻璃面積比例以及建筑使用的部位。同時,相關部門有關部門要對不同時段下燈光對居民窗戶面上的光照強度值、建筑主體部分不采用建筑立面泛光照明等出臺有關政策,解決目前光污染“無法可依”的難點。
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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