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裝的
鋼化玻璃洗臉盆,使用三天即突然炸裂。昨日上午,家住東湖路的任
先生拿著一大疊材料和照片給記者看。據他介紹,4月22日,其妻陳某在新裝修
的房子里打掃衛(wèi)生時,突然聽到浴室傳來轟的一聲響。她嚇得趕緊跑過去,發(fā)現
剛買三天的鋼化
玻璃洗臉盆爆開了,大小不一的碎塊,散落在臺面上、地面上,
有些甚至濺入客廳,地面上劃痕累累。
任先生說,這個玻璃盆是他在小東
門建材市場內購買的。事故發(fā)生后,任先
生找了不少相關單位和部門,都沒得到清楚的答復。
廠家浪琴潔具制品有限公司聲稱,武漢進的這批貨屬次品,賣出單價低,不能退
貨換貨,不保證質量。武漢經銷商是在同意了以上條件后購貨的。廠家不應承擔
責任。
而經銷商則說,該次品指表面不平整、有輕微水浪紋,不影響使用性能。且
無法界定事故原因是否用戶所稱“爆開”,此前也未發(fā)生過類似事故,故不應負
責。當記者要求其出示產品質量證明時,經銷商回避了這個問題。
任先生告訴記者,當他要求經銷商賠償的時候,對方要其出示省技術質量監(jiān)
督局的現場鑒定證明,但當他找到有關人士時,卻被告知對于某些家裝用品,目
前還沒有統一的鑒定標準。
“消費者遭遇這類事情到底找誰要說法?難道還要看著事故再發(fā)生,等有人
受傷才會引起重視嗎?”對此,任先生非常激動。
記者隨后向湖北英達律師事務所咨詢。劉小軍律師認為,不論“次品”具體
所指哪方面,廠家和經銷商約定產品質量有問題廠家不負責任,明顯違反了相關
法規(guī),侵犯了消費者的權利。按有關法規(guī),經銷商明知產品有質量問題還銷售,
是不合法的,對此應負連帶責任。消費者可要求銷售商和廠家任何一方進行賠償,
銷售商和廠家之間再相互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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